2021年3月12日,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选址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西一村海繁路197号,企业租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西一村村民委员会名下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厂房,建筑使用面积200㎡;项目具备年产汽摩配件19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现有员工6人,厂内不设食宿。年生产300天,采用白天8小时单班制。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公司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8月,企业委托温州秉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汽摩配件19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并于2020年09月21日由原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查通过((2020)温开审批环备字第166号)。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比6%。
(四)验收范围
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汽摩配件190吨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备案号为((2020)温开审批环备字第166号)。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确认,实际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厂区内未设置卫生间。
(二)废气
项目压铸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采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1#),排放高度约25m。
项目模具修理时对破损模具进行焊接,仅产生极少量的焊接烟尘,加强车间。
项目模具修理时对破损模具进行打磨,仅产生极少量的打磨粉尘,加强车间。
本项目铝压铸工序使用脱模剂,为硅系列脱模剂,主要成份为甲基硅油、乳化剂,使用时按1:12的比例对水稀释,在脱模过程中部分脱模剂原液会气化形成脱模废气,该废气主要成分为油烟、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很少。
(三)噪声
车间采用实心墙体,同时合理布置车间,尽量使产噪设备远离操作人员;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性能良好,以减少机械噪声;项目无夜间生产,无夜间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压铸渣、生产废料和焊渣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皂化液、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尚未委托处置;厂区内设有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一个,同时建立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压铸熔融烟尘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颗粒物浓度低于能够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文件“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原则上按照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 30mg/m3 实施改造”。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西侧厂界紧邻其他企业,无法监测。
(四)固废
一般固废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已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危废暂存场所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增强环保意识,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四)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建议废气治理系统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验收结论
据资料审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汽摩配件190吨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公示单位: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3月16日至3月16日
联系电话:13957786836
监督投诉:电话12369或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公示网址:http://www.jchbgroup.com
附件下载:
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汽摩配件190吨建设项目.0001.pdf
温州市岩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汽摩配件190吨建设项目.0002.pdf

